点击:1565 时间:06-16 来源:兴宁市技工学校
(一)学费
1.县《含县级市)、镇户籍学生免三年学费。
2.地级以上城市户籍学生和享受完三年免学费政策的学生,需交学费:1750元/学期(按粤物价局[2008]15C号规定》
(二)代收代支费
1.教材资料舂250元/学期(被实收取》。
2.住宿费:中区宿合300元/学期,西区宿舍350元/学期。
3.新生一次性代收校耶赀400元(合校服2套、工服1套)、生活用品赀250元。
4.高耗材〔烹饪、数控加工、机电一体化)专业学生另外收取实训耗材费:400元/学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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